投資人關係

關於 Poindus
內部稽核
I.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內部稽核配置稽核主管一人,並依公司規模、業務情況、管理需要及相關法令規定,配置適任之專任內部稽核人員若干人,負責公司及各子公司之稽核工作。稽核主管綜理稽核業務之規劃與執行,並定期向各獨立董事提交報告,且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會議進行報告。
II. 內部稽核運作
 
  1. 內部稽核之目的:
            內部稽核之目的在於調查並評估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衡量營運之效果與效率,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並作為檢討修正制度之依據,俾協助管理階層履行其責任。
  2. 稽核程序:
           本公司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訂定內部稽核制度,內部稽核辦公室據此執行稽核業務。評估中所發現之任何缺失或異常事項,均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並陳送相關主管及獨立董事查閱。針對缺失事項,至少每季作成追蹤報告,直至改善完成,以確保相關單位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3. 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之溝通:
           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經呈報董事長核定後,由稽核主管每月以電子郵件寄送予各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得視需要透過面談、電話或電子郵件,與稽核主管就稽核狀況進行溝通。稽核主管亦列席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會議報告稽核業務,使獨立董事能充分掌握公司內部稽核現況;因此,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之間維持良好的溝通狀態。
III. 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
       本公司各內部單位及子公司每年至少執行一次內部控制制度自行評估,再由內部稽核辦公室覆核各單位之自行評估報告。相關評估結果將提供予董事會及總經理,作為評估並衡量公司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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